APP內開賭場 抽取“房費”被判刑
淮北新聞網訊 APP內開賭場,抽取“房費“被判刑。日前,被告人鄭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相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,緩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,追繳違法所得。
2021年6月13日,被告人鄭某在取得別人在“某麻將”APP的賬號、密碼及親友圈ID號后,創建一微信群并邀請參賭人員進入該群,組織群成員在“某麻將”APP房間進行賭博。不到半個月時間,鄭某通過上述方式,以麻將、跑得快等形式開設賭場供賭博群內參賭人員賭博,并按照每局從贏家處收取10元房費的形式進行抽頭漁利,共計5060元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,開設賭場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,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,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從輕處罰;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,可以減輕處罰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鄭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利用網絡開設賭場抽頭漁利,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。被告人鄭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,自愿認罪認罰,且其能主動退繳違法所得,依法予以從輕處罰。
法官在此提醒,網絡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無論線上還是線下,賭博都是違法犯罪行為。希望廣大網友時刻警惕不要卷入“云賭場”的不法漩渦,共同打造干凈、清朗的網絡生態空間。
記者 俞曉萌 通訊員 郭晶